脫色劑小試和大試過程的用量參考
隨著廢水脫色劑在紡織印染污水上的使用越來越廣泛,許多首次接觸脫色劑的客戶對其使用上還有一些疑惑。脫色劑在使用過程中,首先需要對污水的藥劑用量的確定,確定過程都有一個先小試再大試的過程,現就小試(實驗室試驗)和大試(污水運行調試)的過程做一下說明,僅供參考。
1:用燒杯取適量污水(200ML以上),調節PH值到8;
2:稀釋所需的藥劑,脫色劑稀釋50倍(即2%的質量濃度),聚丙烯酰胺(PAM)稀釋1000倍;
3:滴加藥劑,先加脫色劑,攪拌,再加聚鋁,攪拌,z后加PAM,攪拌,靜置;
4:觀察上清液的色度是否滿足要求,如不滿足,調整藥劑投加量,重復第三步操作;
5:根據試驗數據計算每噸污水中脫色劑和其它藥劑的用量。
廢水脫色劑投加量的計算(以具體試驗為例)
藥劑用量計算公式:藥劑用量=【(滴數/20)×質量濃度/試驗污水體積】×10
配制的藥劑:脫色劑(2%溶液,即稀釋50倍)、PAC(2%溶液)、PAM(1‰的水溶液)
用燒杯取試驗污水200ML(色度200,COD為110),調PH值到8,用滴管先加脫色劑溶液10滴(1ML相當于20滴),攪拌,再加PAC溶液12滴,攪拌,然后加PAM溶液2滴,攪拌,靜置一分鐘,檢測色度為4(稀釋倍數法),COD為85,達到國家一級排放標準。
廢水脫色劑的用量=【(10/20)×2﹪/200】×106=50PPM
PAC的用量=【(12/20)×2﹪/200】×106= 60PPM
PAM的用量=【(2/20)×1‰/200】×106=0.5PPM
PPM為百萬分之一,脫色劑的用量為50PPM相當于一噸污水中需要投加50克的脫色劑原液,以此類推,PAC為60克,PAM為0.5克。